期刊文献+

反思房地产去库存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明确合理的库存水平是讨论“去库存”的前提。住建部给出的指导意见:“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这是一个相对量的指标概念,会受到短期销售数据的波动的影响,因此还需要有绝对量的库存指标。
出处 《财新周刊》 2018年第37期9-9,共1页 Caixin Weekl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