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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称呼:规定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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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引用执法依据时,不同的执法依据,对于执法文书名称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第二十一条规定:“勘验(检查)笔录(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式样之六)是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场所等进行检查或者勘验的文字图形记载和描述”。依据上述规定,《勘验(检查)笔录》是检查或者勘验时制作的执法文书,是将《勘验笔录》《检查笔录》合二为一。或者表示一种选择关系。
作者 武爱东
出处 《中国道路运输》 2018年第9期36-38,共3页 China Road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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