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隐私权"是指在网络空间内,公民可以自由支配个人的私密事情,并且不被他人知晓、集中整理并传播以及不经同意而公开的权利,其权利属性认定为"财产权凸显说"更符合网络空间内经济属性的扩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及其司法解释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提供了依据,但存在以下问题:"出售"与"提供"的关系不清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内涵不具体,第3款的刑罚设置不科学,与其他罪名的界限不明确。"网络隐私权"的规制路径应从以下方面落实:确立隐私权独立的刑法地位,增设侵犯隐私权罪,明确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完善刑法处分方式,增强"网络隐私"保护的国际合作。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63-71,共9页
Orienta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