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20世纪初南非的政治和解与民主运动中,宪法环境权条款经反复修正而最终成型,成为非洲国家环境权入宪的典范。南非宪法第24条及相关条款赋予每一位公民无害于其健康与幸福的环境权利,还将环境权提升至人权保障高度。它要求国家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厘清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用宪法的形式宣示了预防污染、促进保育和可持续发展等原则,成为南非环境立法的指引。同时,一系列宪法条款还为环境权构建起了可诉性的救济机制,既保障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环境实体性权利,又救济环境信息知情权等程序性权利,成为了南非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客体,也为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放宽提供了宪法依据。因此,南非宪法环境权具有较丰富的理论价值和现实启示。
出处
《求索》
CSSCI
2018年第5期121-127,共7页
Seeker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企业对非投资的环境法律风险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7CGJ020)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南非环境法研究"(项目编号:16YBQ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