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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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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国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出处 《中国总会计师》 2018年第9期11-11,共1页 Chin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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