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事仲裁具有天然的国际化优势,这使其充分契合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争议解决需求。而自贸区战略的实施与扩展,也为中国商事仲裁制度的创新提供了绝佳的契机。中国《仲裁法》制定以来,年久失修,其未肯定在中国开展临时仲裁的程序合法性。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自贸区仲裁出具意见,为临时仲裁的引入提供了合法性基础,但其中所规定的若干要件并不明确。2017年,珠海仲裁委员会据前述意见制定了《横琴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规则》,该规则结构科学、条款设计合理,不仅凸显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及仲裁庭自由裁量权的重要作用,而且在程序细节方面大胆创新,设置了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之间的转化机制。从临时仲裁在中国的发展前景来看,虽然其受案量在短时期内未必能超越机构仲裁,但二者并存发展不失为中国仲裁国际化的必然趋势。
出处
《南海法学》
2017年第2期76-83,共8页
The South China Sea Law Journal
基金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国际投资仲裁管辖权研究"(项目编号:201607070108)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项目"国际电子商务纠纷管辖权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6BSCX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