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战以后,日本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强制造林、通过补贴造林资金以及减免林业税费鼓励造林等措施,1949~1956年期间,116万公顷的荒山全部完成了人工造林,150万公顷的采伐迹地也全部完成了更新,森林面积一直稳定在2500万公顷左右(图1).同时,还加强了对森林采伐的限制管理.这一系列的法律、经济、行政措施和随后实施的森林集约经营,使森林资源得到了较快恢复并呈加速增长的趋势.1954-2012年,森林蓄积量从17.1亿m3增加到49.0亿m3(图1),每公顷蓄积量由68.4m3增加到195.4m3.
出处
《林业与生态》
2018年第10期17-19,33,共4页
Forestry and Ec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