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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关于国有林场和苗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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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原执行《国有林场和苗圃会计制度(暂行)》(财农字[1994]第371号)和财政部有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原国家林业局有关国有林场和苗圃会计核算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国有林场和苗圃^①(以下简称林场),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机构地区 财政部
出处 《预算管理与会计》 2018年第10期13-24,共12页 Budget Management &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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