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是一种有效模式,但不是一个绝对的发展模式,如果农民的意愿没有被足够重视,那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主性和自治性也将无从体现。通过对延安市农民的实证研究,发现不同变量对农民入社意愿有明显差异,农民在性别、受教育程度、家庭人口数量、土地类型、对合作社的了解程度等方面的差异会对参与合作社的意愿有显著的影响。只有重视不同因素的实际影响,才能有针对性地发展陕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8年第28期18-19,共2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基金
延安大学2016年社科项目"陕北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YDQ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