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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法益视域下野生动物资源的刑法保护 被引量:9

The Criminal Protection of Wild Animal Resourc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Ecological Legal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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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现行刑法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过于注重人类利益,犯罪客体仅限于管理秩序,入罪标准参照财产类犯罪,行为类型不全面,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范围狭窄,罪名体系中刑罚轻重失调,在司法实践中非刑措施适用率不高,疏离恢复性司法的理念,忽视了对生态法益的独立保护。生态法益中心论旨在维系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发展,应具有独立的刑法地位。对此应当在刑法中强化生态法益的理念,确立生态法益中心论的基本立场,同时树立刑罚宽缓、生态修复的现代理念,完善刑罚体系,注重非刑措施的适用,扩大刑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范围,以全面有效保护生态法益。
机构地区 江西理工大学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5期86-93,共8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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