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国家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含可待因感冒药说明书“禁忌”儿童用药”项进行修订.其中,“禁忌症”中相关内容修订为“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儿童用药”中相关内容修订为“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本品”.各含可待因感冒药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合理用药.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含可待因感冒药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患者应当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出处
《开卷有益(求医问药)》
2018年第10期5-5,共1页
Journal for Beneficial Readines Drug Informations & Medical Ad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