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来债权在资产证券化运行中作为资产池的资产已成为债权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来债权具有一般债权的属性、能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并具有可转让性。在域外国家与地区的法律实践中,随着将来债权在证券化发展中逐渐凸显其重要性,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对将来债权的转让也经过了从否定到肯定的演变历程,如今已对将来债权转让的时点与效力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我国在借鉴他国与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应明确规定将来债权的交易规则,并从该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点、转让效力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51-160,共10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