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充分发挥法律的公平、明示、预防及矫正作用尤为关键。其法律作用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立法和普法质量,特别是执法效力的大小。如果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再高质量并广泛深入人心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自2006年出台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户数迅速成为全国户数较多的行业之一, 2017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又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立法和普法质量进一步得到提升,但在实际运行中,执法效力偏弱。部分监管部门监管工作松散,使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长期处于不规范状态。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现状、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相关法律及缺陷的深入系统分析,提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监管的系列法律依据、法律责任、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具体方法及监管证据妥善保存等建议,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年第17期61-62,161,共3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