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指定辩护是近现代刑事诉讼制度发展完善的产物。现代刑事诉讼制度较之于纠问式的封建刑诉制度,强调对被指控人的权利维护和控辩双方地位的平等对抗。指定辩护就是以此为背景而发展起来的。所谓指定辩护,是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时由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指定辩护是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一种方式,与被告人自行辩护、被告人委托他人辩护相并列。一、指定辩护与相关法律制度之关联指定辩护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法律援助制度和强制辩护制度密切相关。
出处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1999年第2期26-29,共4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RADIO &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