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3月,广西北流市成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北流市通过摸清家底,建章立制,培育主体,实现了收益分享的大体平衡、大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有效推动了城乡一体化。但改革过程中也遇到了金融配套尚需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土地利用规划导向性不强、相关法律有待完善等难题,建议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导向、完善相关法律。
出处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第4期23-27,共5页
Journal of The Nanning Municipal Party College of C.P.C
基金
农业部重点课题研究资助项目"广西农村金融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跟踪调查研究"(03172130106406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