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尤其是发达地区、国家都采用重点在保护发展农业,促使农民收入不断的增长以及乡村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是财政对农业持续有效的投入。我国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最初阶段时就明确资金开发使用如何分配原则及使用上的范围和如何管理资金内容等等,指出用于国家安排农业发展基金的资金需要地方政府所筹集用于发展农业的财政资金配套实用,要求根据地区间财力状况确定地方与中央财政资金的配套比列,地方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应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随着农业综合开发的顺利进行,虽然在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上做出些许的调整,但是基本的精神没有更改,也就是说经国家批准的项目,要安排相应资金在财政上,且要求地方财政要有专门的配套资金和群众的自筹资金来落实安排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农业综合开发建设上来,只有调动地方财政按要求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才能更好的发展农业、富裕农民和富强农村,这些都已经变成我国农村经济和农业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
出处
《现代商业》
2018年第25期186-187,共2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