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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的审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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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审议是人大代表对列人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进行阅读、讨论、研究和审查,并给予肯定、否定或提出修改意见。人大代表对报告和议案进行审议的形式,分为大会全体会议审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代表小组会议审议、专题会议审议、各审查委员会会议审议等。此外,还有一些辅助审议报告的会议,如讨论会、对话会、听证会等。人大代表作为审议的主体,通过出席会议、发言讨论等行使审议权。在审议报告和议案时,人大代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尽职尽责的态度、民主的精神、高效的作风和文明的风貌。
出处 《人民之声》 2018年第10期54-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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