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合法性理论对中国古代皇权进行投射发现,中国古代皇权政治合法性是以"天"、"德"、"民"为基石的综合合法性体系。"天"、"德"、"民"三维合法性论证主观上是为皇权的存在寻求外部以及内部的支持依据,而这种论证体系也会被夺嫡者、革命者所利用,也会成为批判皇权拥有者的工具进而对皇权构成一定的反向作用。"天"、"德"、"民"三维合法性的构建目的在于维护皇权中心主义的统治力,三维之间是一个相互作用与相互转化的关系。"天"具有皇权合法性的终极性,"德"将"天"的终极合法性落实到皇权的拥有者,使其落地生根,"德"是连接"天"与"民"的纽带与桥梁,"民"给予皇权所提供的合法性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主权在民,"民本"是"君本"的附属品。
出处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24-29,共6页
Journal of Hube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