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权法》实施十年来,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等引入法律调整和保护框架,对银行信贷创新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相较而言,农村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农户住房抵押权,因受法律瓶颈制约,农户融资受到制约,影响到了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基于这种背景,在中央政策的强力推进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特别授权的方式,对《物权法》等法律的个别条款进行了暂时授权调整,为农户融资开启了新的发展通道。孝感中支对此进行了调查,并提出相关建议。
出处
《银行家》
2018年第10期114-115,共2页
The Chinese Ban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