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秦州司法文书是清代秦州直隶州及所辖各县衙门、乡民等在民间诉讼、官府审判中所形成的诉状、控告书、提票、传票、护牌、宪牌、礼、禀、具结等,时间跨乾隆、嘉庆、道光、成丰、同治、光绪、宣统七个年号,其中的诉讼状纸、县令(知府)对案件的批示、提审传票、传唤情况报告、替代申请、双方具结书、押解犯人路单等,都有规范的书写格式和详细的书写要求。通过这些档案可以看出清代司法审判具有严格的审级制度和诉讼程序,司法机关设有专门机构且分工明确,诉讼、传票格式都有统一规定,是研究清代司法审判制度的珍贵史料。现藏于甘肃省档案馆。
出处
《档案》
2018年第8期F0004-F000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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