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P2P债权转让是纯信息中介型P2P网络借贷的异化形式,其产生和发展于我国金融抑制体制下市场的需求、体制不健全下主体的趋利选择以及P2P网贷市场潜力进一步释放的需要。由于该模式在我国起步较晚且经验不足,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系列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要推动P2P债权转让市场走向良性发展,发挥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正向效应,必须转变监管理念,从明确P2P债权转让的法律性质与平台的市场准入标准出发,对其公司治理要求、业务操作规范等方面予以必要规范与限制,同时应加快构建合格投资者制度及提高投资者的互联网金融教育水平。
出处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18年第5期83-87,共5页
Journal of Jilin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College
基金
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场景导向下网络交易个人信息保护的理念重构与制度设计"(编号:2018XZXS-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