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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已破产时保证期间是否届满对债权人的影响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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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在债务人已破产、债权人申报了债权的情形下,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可选择同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待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内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保证期间已届满,则只能在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内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该6个月的规定属特殊情形下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宽限期,亦属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期限规定,如债权人的起诉不符合这一期限条件,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作者 陈雯雯
出处 《人民司法》 2018年第26期4-7,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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