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是土地使用权人的法定义务。有关法律规定: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并未严格执行法规文件的要求,未按时收缴出让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国家土地督察公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已督促有关地方政府追缴土地出让收入282.37亿元.
出处
《中国土地》
2018年第8期21-23,共3页
China Land
基金
2016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6SFB3033)的一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