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8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决定》,其中和后市场相关的是,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此次取消审批后,交通运输部要制定完善并公布维修业务标准,督促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2.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维修服务,维修服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主追责依据。3.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为监管,对维修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出处
《汽车与配件》
2018年第27期75-76,共2页
Automobile & Pa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