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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五行”的发生、演变与合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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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仅就“阴阳”二字而言,“阴”字最早见于金文,“阳”字则见于甲骨文,二者本义都是指天象的背日无光或向日有光。许慎《说文解字》说:“阴,暗也。水之南、山之北也。从阜。会声。”“阳,高明也。从阜。易声。”而由日光的照射与否又引申出表示地理方位的“山南”“山北”的含义。可见,无论是“阴”“阳”的本义还是引申义,都体现了对自然现象表征的属性,即对于事物方位处所的说明。这一特性在《尚书》《诗经》等先秦典籍中亦可得到印证,如“至于岳阳”“岷山之阳”“南山之阳”等。
作者 刘峰存
出处 《意林文汇》 2018年第12期61-6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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