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教学建议"中指出:"阅读教学应注重培养学生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的能力。"因此,"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成了阅读能力的代名词。在此基础上,省普教室的黄国才老师研究了国际学生评价项目(简称PISA)、国际阅读素养进展研究项目(简称PIRLS)、祝新华教授《促进学习的阅读评估》成果以及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研发的测试工具等文献资料后,提出"五层次阅读能力"(检索、理解、运用、评鉴、质疑、创新)的理论假设.
基金
2017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构建‘学评相长’的语文课堂范式研究”(立项批准号:JZ170451)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