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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单位过错导致解约,劳动者仍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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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你好:2017年7月9日,我入职某科技公司从事市场信息采集与分析工作,双方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有一条款为: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我两年内不得在本市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公司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我若违约,须赔偿公司5万元.最近,因公司拖欠工资,我想另谋职业.请问,我若辞职是否还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8年第10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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