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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者,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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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务求今年底全面完成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整改。《通知》强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完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按照标准对培训机构逐一对标研判,完善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具体事项和时间表,实行整改台账销号制度。要严格掌握教师资格条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科类教师,应于今年下半年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经考试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
出处 《四川教育》 2018年第10期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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