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一种保护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事后救济制度,能够消除产品缺陷或降低、消除安全风险。自2004年起我国正式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以来,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召回数量大幅攀升,但仍然面临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从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基本概念、重要意义入手,阐述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中存在的"不合理危险"定义的两面性、大规模召回靠"约谈"、缺陷信息获取困难三方面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最后提出引入惩罚性赔偿、加强质检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拓宽缺陷产品信息采集渠道、发挥媒体作用和培养消费者安全观念四个优化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路径。
出处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18年第8期34-37,共4页
Research on China Market Regu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