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首次确立了法庭调查规则的完整体系,对前期司法体制改革成果进行了系统梳理,对原有法庭调查规则进行了初步归纳,填补了法庭调查程序规制的诸多空白。相较于一审法庭调查程序,再审法庭调查程序具有特殊性,存在一个已经生效的裁判,设定两种程序启动方式,存在三种可能的事实立场,适用特殊的调查规则。检察人员出席再审法庭,应进行充分的庭前准备,提高参与法庭调查的技巧,并掌握再审法庭调查的特殊要求。
出处
《人民检察》
2018年第17期68-73,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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