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实践中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本质特征的认定有很大争议,存在有组织的暴力、称霸一方、严密组织结构等不同观点。在司法实践中,办理涉黑类案件面临着法律规定抽象、有限而司法实践丰富、多变的矛盾,因此,迫切需要加强黑社会性质组织本质特征的研究。综合已有研究,黑社会性质组织本质特征是非法控制较有说服力,应当从非法控制的内涵、一定区域和行业的内涵等方面界定非法控制特征的具体内容。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5期115-121,共7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