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在增强文化自信与推动社会文化繁荣兴盛上具有重要意义。大遗址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工作为国家所高度重视,“大遗址保护”持续列入国家“十~五(2006-2010年)”“十二五(2011—2015年)”和“十三五(2016~2020年)”专项规划,截至目前为止,已启动全国范围内150处重要大遗址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新建成10~20个专门的考古工作基地(站)、20-30个遗址博物馆、10-15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8—10处大遗址保护片区,形成一批大遗址保护的理论和科技成果等基本指标。
出处
《园林》
2018年第10期12-16,共5页
Landscape Architecture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