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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不能成为拒绝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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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张老太不能生育,从福利院领养了一个孩子。孩子结婚后,迁居外地生活。因为老伴还在,上班有工资,退休有退休金,她从没向养子要过钱。如今老伴走了,她没有生活来源,朝养子要钱。养子说我搬出这些年了,你才要,过了诉讼时效,告法院,也不能支持。请问,请求赡养费有时效要求吗.
作者 王景龙
出处 《老年世界》 2018年第10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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