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师德规范是师德建设的关键环节。名副其实的师德规范不仅能够有效指导和约束教师在教育场域中的行为,而且能够明确教师职权范围与惩处依据,进而保护教师权益。然而,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存在一定问题,如刘次林(2008)、冯婉桢(2009)、刘良华(2012)、易连云、李琰(2014)、檀传宝(2018)等学者指出,当前规范条目偏重理想性、规范性不足、过于抽象空泛、师德高标与底线间的关系没有厘清、教师的专业性没有得到很好体现等问题;同时,规范中没有明确指出教师的权利以及奖惩依据,这也导致现实教育生活中教师的工作界限不清,教师权益受损等情况。
出处
《中国教师》
2018年第10期87-90,共4页
Teacher’s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