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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院校教师教学评价的内容、主体与方式探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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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艺术类院校教师教学评价要遵循艺术学科自身的发展规律,体现艺术学科特点。在评价内容上,应强化创新创作能力的培养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评价主体上,需要构建由专家、同行、学生和教师本人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评价主体;在评价方式上,需要积极吸纳现代教育评价理念,采用质性评价为主、定量评价为辅的综合评价方式,并可引入教学档案袋方式以体现评价的过程性和发展性特点。
作者 季鲁玉
机构地区 北京舞蹈学院
出处 《北京教育(高教)》 2018年第10期62-63,共2页 Beijing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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