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实践概念存在双重谱系,有着双重角色。既有基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意义上的"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阐述,可以说这是基于政治经济学的实践定义,也有基于统治阶级权力构建的论证,抑或说这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政治哲学意义上的实践概念。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内含一种人类自身应当如何生活的智慧,据此,人类社会发展过程所建构起来的生活秩序才能充分彰显对人的平等关照和尊重。正是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建构了唯物史观,提出了劳动正义指向作为人类社会制度和个人行为的基本准则,使人类的社会政治生活呈现"社会化人类或人类社会"的"新共同体"。政治统治的合法性从道德规定中获得最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