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董仲舒的"天"的含义主要是神灵之天、道德之天和自然之天。神灵之天是董仲舒"天论"的思想形式,自然之天是董仲舒"天论"的哲学基础,道德之天是董仲舒"天论"的伦理核心,形成了一种有机结构。"天人感应"与"天人合一"都是建立在当时的自然科学和哲学发展的基础上,都以重建道德理想和伦理秩序为出发点和归宿。前者是一种宗教性的思想,是一种粗浅的神学形式,并不是其思想的本质;后者则是一种哲学性的命题,以"人副天数""天人相副"为基本理论,认为人与天一类,可以合而为一。"天人感应"与"天人合一"各有源头,各有流变,互有交错,互为消长。"天人感应"具有宗教神秘特征,是其天人关系的神学形式;"天人合一"具有人文理性特征,是其天人关系理论的本质内核。从逻辑结构上说二者是一种体与用、主与从的关系。从宗教与哲学角度看董仲舒天人关系的本质特征是人文理性,强调天、地、人三才并立,以人为主体,"天人相与之际"的宗教与哲学形而上学立足"前世已行之事"的历史经验理性。
出处
《宗教与哲学》
2014年第1期40-63,共24页
Religion and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