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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烛·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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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宋诗人周紫芝在《竹坡诗话》中记载:李氏家族有一人为官廉洁,公私分明。一天,他正在烛光下办理公务,有人送来一封家书。他当即灭掉公家的蜡烛,点燃自家的蜡烛。因为在他看来,公与私是不能混为一谈的。这就是古人所崇尚的“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作者 郭庆展
出处 《党课》 2018年第19期63-6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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