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1世纪社会主体间合作和交流日益频繁,在国际交往中,区域经济日益一体化。在这一进程中,区域的治理和合作理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我国在区域合作中的跨行政区域交流中,带来的利益冲突、资源的整合、环境的治理等问题急需吸取国外区域合作的有益经验。现有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表现,而区域治理表现为法治化的治理,其中区域立法体制、机制的建立是重要的环节。在立法中,应重视立法技术的完善,打破区域内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建立民主、协商的沟通机制,这是实现区域间有效治理的关键问题。
出处
《才智》
2014年第14期217-217,共1页
Ability and Wisdom
基金
河南省教育厅<区域法治环境的治理和评估>
2013-GH-021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