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建国以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中国经济构成中比例不同,其法律地位几经沉浮,《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具体规定也有不同程度的变化。这种变化的原因是由国家经济形势、国家经济政策、公民法律认识等多方面复杂原因构成的,所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所产生的作用也是不同。根据中国立法的实践经验和经济发展的教训,合适的法律地位不仅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自身的发展,而且有利于中国宏观经济的发展。
出处
《才智》
2014年第17期231-231,共1页
Ability and Wisd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