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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组法》对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化建设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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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组法》即《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于2010年10月28日重新修订并颁布实施。新的《村组法》在内容上和在形式上都有着重大变化,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都有了更新更全面的规定。新的《村组法》弥补了旧《村组法》(1998年颁布实施)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为助推基层民主的法制化建设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围绕新《村组法》的"新"所带来的重要影响进行阐述。
作者 韩莉
出处 《才智》 2014年第27期269-270,共2页 Ability and Wisdom
基金 四川省课题"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化进程中的问题研究"(项目号:13SB0375)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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