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存货"非正常损失"是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中常见的问题之一。企业在非正常损耗下造成的损失即为存货"非正常损失"。存货"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是文章要主要探讨的问题,合理的进行税额转出既可以确保企业正确的增值税缴纳,同时也符合会计法的规定。文章对存货具有残余价值、存货盘亏、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途改变以及视同销售与进项税额转出混淆四种情况进行了分析。对于企业来说,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其关键点在于其原来购进的货物是否为企业带来效益。这对企业会计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出处
《才智》
2014年第34期395-396,共2页
Ability and Wisd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