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8月13日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实施,在社会大众中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许多女大学生的婚恋观也因此受到或多或少的影响。这就迫切需要引导女大学生对新婚姻法的法条进行正确、明晰的解读,以期达到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刚性规定前提下,纠正某些女大学生存在的片面理解法条从而扭曲、偏离正确婚恋观的问题,达到对其婚恋观多方位、多角度正确的柔性引导,教育女大学生树立自立自爱的婚恋观,构建和谐的婚姻家庭生活。
出处
《才智》
2015年第14期264 266-,266,共2页
Ability and Wisdom
基金
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女大学生婚恋观的影响研究--以大庆地区高校为例"
项目编号:201410235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