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事实包括定罪事实与量刑事实。对于定罪事实的判断只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构成进行认定即可,而量刑事实除了法定的量刑事实外,都在随着刑罚观念和刑事政策的变化而增减,因而需要法官根据具体案情去"发现"和归纳,并剔除那些似是而非的事实材料。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貌似量刑事实的事实材料被错误地提取为量刑事实,导致间接处罚现象的发生。只有做到正确地提取量刑事并舍去似是而非的事实材料,才能有效杜绝间接处罚的发生。
出处
《才智》
2015年第18期264-264,共1页
Ability and Wisd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