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平和效率既是社会发展的两个必要条件,同时也是社会保障法的重要价值定位。在实践中坚持效率与公平的对立统一关系,经历了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兼顾效率与公平"的调整,这样的改变使公平与效率原则在我国社会保障法中的价值定位面临着重新微调。虽然效率与公平变得同等重要,但是社会保障法作为一种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在它的立法精神中公平始终是第一位因素,并用社会公平为生产效率的提升创造相应的条件,为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本文以公平与效率原则在我国社会保障法的价值体现为突破口,探讨公平与效率原则在我国社会保障法中的价值定位。
出处
《才智》
2016年第26期207-207,共1页
Ability and Wisd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