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12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制定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其中特别强调"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而目前我国高校法学教育已经进入瓶颈期,高校的法学教育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高校法学专业培养的法律人才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时代、社会已经度高校法学教学提出了新的挑战。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将课堂回归学生,建立"以学生为中心、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模式已经势在必行。
出处
《才智》
2017年第26期48-49,共2页
Ability and Wisdom
基金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16年课题
项目编号:HHJKY2016J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