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财产权、政治嵌入与正当妥协的宪政本土化重构浙江省A县H村'村民(财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创新源于村民自治'五步法'机制,它拓展了公民参与公共预算的民主政治。一是突破了'宪法财产权'关于公民因纳税而参与公共预算的民主财政理论范畴,即公民超越纳税人地位,对于由捐献财产与自然资源而形成'共有'性质财产的公共预算仍具有政治参与权利;二是突破了'政治嵌入'关于公民从体制外非制度性'嵌入'政治活动的利益表达理论范畴,即公民能够在体制内重组政治资源,制度性'嵌入'公共预算等政治活动中;
出处
《中国农村研究》
CSSCI
2013年第2期41-42,共2页
China Rural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