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项公共政策出台后往往会牵涉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定利益。然而,既有利益表达制度存在缺陷,自身利益表达资源与表达能力欠缺以及政策回应不足等障碍限制了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表达的有效性,使之不能对有关政策制定产生足够影响。唯有从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优化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表达的社会支持体系,全面提升其利益表达素养与能力,以及重构公共政策回应机制等方面着手创新,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公共政策维护和增进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的社会稳定功能。
出处
《中国农村研究》
CSSCI
2015年第2期172-183,共12页
China Rural Studi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表达研究”(项目编号:12CZZ015)阶段性成果
安徽省农民工研究中心委托专项“和谐社会视阈下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田野研究”(项目编号:2013NMG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