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诉行政执行的模式经历"裁执合一"到"裁执分离"模式后,学术界已经认定后者是比较合理的执行模式,但"裁执分离"模式下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文章认为行政机关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裁执分离"模式下行政机关执行的行为性质不明确;督促程序方面存在一些争议;行政机关在执行的过程中哪些属于执行财产范围未明确,等等。就法院方面而言存在审查标准、审查方式不明确以及结案的方式单一等问题。就当事人救济方面来讲出现没有设置公益诉讼机构、没有明确法律规定非诉执行可以适用中止或终结执行制度以及赔偿主体不甚明确等问题。
基金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校级课题(项目编号:KY20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