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德、黑格尔及克尔凯郭尔都努力从道德哲学的视角来探讨婚姻问题。康德强调婚姻是平等理性人之间的契约,而法的精神在于尊重;黑格尔则认为婚姻属于伦理而非法的范畴,为此,他从婚姻之爱里拓展出了一种不可还原于契约的伦理精神,即:个体与他者之间对于存在的完全分享和信任;克尔凯郭尔对婚姻的审美考察同样属于这个范畴,并且致力于解决康德与黑格尔遗留的问题:如何在伦理生活里平衡尊重与爱之间的关系?
出处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39-39,共1页
Fudan Journal(Social Sciences)